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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产处理 Estate Administration

处理遗产的继承,就是接手前人留给后人的爱  



至亲的离世是我们的困难时期,除了要面对失去亲人的悲伤,也要突然学会处理遗产留下的法律问题。对于大家而言,的确不是一个简单的担子。其实只要厘清法律上的几个点,那么我们就不会那么彷徨无助
 
首先,在马来西亚的非回教徒遗产法律 (Non-Muslim Inheritance Law) , 往生者的遗产分为 2 种,即:
  1. 有立下遗嘱的遗产
  2. 没有遗嘱的遗产
 
在往生者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,家属可依照遗嘱上所述,在马来西亚高等法庭申请遗嘱认证 (Probate), 依据遗嘱分配遗产。如果往生者没有立下遗嘱,那么家属在高庭申请的就是遗产管理书 (Letter of Administration)
 
有立下遗嘱,那么申请遗嘱认证通常可在 3 4个月内取得。相较于没有立下遗嘱的遗产管理书申请,遗产认证的申请会比较快一些,除了遗产规模的因素,主要因为分配财产的过程中, 遗产管理书的程序上需要命名2位担保人来保证遗产得到正确的管理。
 
在分配遗产方面,遗产认证就依照往生者在遗嘱上的指示分配。 而遗产管理书就依照 《分配法令1958( Distribution Act 1958) 的方式如下分配:-